1.网络广告首先是广告,而不是新闻。 广告和新闻之间的区别,不会因为采用了网络传播的形式就不存在了。广告的基本特点就是强制性,说难听点,就是强奸观众的视觉,CCTV之所以广告卖的好,无非就是因为利用cctv可以达到很好的强奸观众的目的。而在90年代的美国,只要在三大电视网投放电视广告,就可以达到强奸每一个美国公民的视觉的目的,这被称为“路障”。而在电视频道不断增多的今天,非cctv之类的省级电视台,通过把一个45分钟的电视剧“锯”成很多小的片断来强奸观众的视觉,如果不这么做,那么就会没有生存的空间。
2.网络广告依然是而且永远也是一种强奸观众视觉的广告形式,这一点,并不会因为采用了网络传播的形式就会发生质变。因此,现在的门户网站都在强调“曝光率”的概念,也就是说,加入sina首页每天有1000万人访问的话,就会有1000万人看到你的横幅或者其他形式的广告,当然了,全屏广告的效果是最好不过的了,就算没有一个用户点击这个广告,这个广告依然有1000万人看到了,这个效果是和电视广告一样的。因为这个广告有效的强奸了用户的视觉。
3.网络广告必须配合其他传播通路才能发挥其功能。在网络媒体没有出现的时候,电视和报纸两种媒体之间的分工是很明确的,电视在高空轰炸,起到告知作用,报纸在连篇累牍,起到详细的告诉消费者这个产品有什么什么样的神奇功能的目的。网络广告必须配合网络公关、网络新闻、以及其他性质的广告形式,比如说路演、POP、户外等等。
4.广告的基本要点在于“重复千遍就是真理”,网络广告同样如此。而非所谓的创意和制作。现在大家来看看电视广告吧,什么样的广告最有创意,答案很简单,最有创意的广告一般都是cctv各个频道的形象广告,而不是真正的广告主的广告。为什么脑白金能够成功?因为史玉柱深得广告的真谛。广告是不需要创意的~!互联网广告同样如此。
5.网络广告和其他类别的广告形式最大的区别在于,网络广告很容易和网络新闻混西,网络广告很容易就会以“公关”或者“新闻”的形式出现。所以大的公司,好像“sangxi”就有一个很庞大的此类部门,这个部门竟然还监测各种网络论坛,当发现论坛中出现相关负面贴时,竟然会以撤销广告为要挟,以实现删贴的目的。
6.网络广告制作的基本要求,大家可以看看联想的网络广告,在网络广告上必须在醒目的位置固定的出现公司logo,特别是在制作flash动画广告时,很多都会在某一帧或者连续很多帧画面中没有出现公司的logo。在每一帧画面中都必须出现logo,在每一阵画面中都应该出现主要的产品图或者产品名称或者广告语等广告要素。可是很多网络flash广告,在10秒钟之类都不会显露出logo、产品名称、产品图、广告语等要素,因为有的页面,用户打开10秒不到就被关闭了。没有人会仔细的看完一个20秒以上的flash广告的,除非这个家伙有广告欣赏强迫症。
7.互联网广告应该以点击来收费吗?这个问题不值一提,早在电视媒体的全胜时代,DELL就提出了按照反馈电话来支付广告款的观点,早在上个世纪的香港,大部分的报纸就开始从广告所销售商品中提取5成以上的利润!但是,广告的本质就是广而告之,为了让1个人卖你的东西,可能需要让1万个人看到你的广告,需要1000个人仔细看你的广告,需要100个人去卖场看你的产品,最后也许只有不到10个人会买你的产品。广告永远不可能“精确化”,广告的目的是尽可能多的让更多人的知道,而不是说达成销售,达成销售靠的是4P!当然了,直销是个例外!第三类营销同样是个例外!
8.最有效的网络广告形式非垃圾邮件莫属。其实,花500块钱找一个广东的垃圾邮件代理商群发1000万封垃圾邮件的效果和花费20万以上的巨资在某门户网站群发1000万垃圾邮件的效果是相同的。因为,消费者并不会因为你多花了钱,就认为你发的不是垃圾邮件了。
9.牢记一点,没有什么人会喜欢广告,无论它是以新闻还是软文的形式出现,也无论它是以广播、电视、报纸、口头、杂志等传播形式出现。广告永远是令人讨厌的!
10.不过还是有一个例外,本田制作的一则电视广告就创造了一个神话。这个电视广告是第一个大制作却并非通过电视媒体来传播的电视广告,这个电视广告在网络上的下载率超过了上亿!这个电视广告的长度也创造了电视广告的新纪录! 如果你也有能力创造出这么引人入胜的电视广告,那么你也这么做吧。